1)第192章 北平_朱元璋:大孙,求你登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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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平,是北京的旧称之一。“北平”一词,最早源于战国时燕国置右北平郡。西晋时,右北平郡改称北平郡,是北平作为一个地名第一次出现在行政区划中。

  1368年(明洪武元年)9月12日,大都易名为北平府,取“北方和平”之意,后于1421年(明永乐十九年)明成祖朱棣迁都北平改名为北京,与南京对应,形成“两京十三布政使司”,此为今名之始。

  1928年(民国十七年)国民正府设立北平特别市,简称北平,1937年(民国二十六年)日伪政府又将北平特别市改为北京市但并未得到中国中央政府和人民的承认,北平的名称在此阶段仍在延用,1945年日本战败投降后,恢复原名北平市。

  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中南海怀仁堂隆重开幕。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设于北平市同时更名为北京市。

  “北平”一词,最早源于战国时燕国置右北平郡。

  西汉时北平属广阳国,东汉复为广阳郡,均与右北平隔着渔阳郡。《史记·李将军列传》有“(李)广居右北平”。

  西晋时,右北平郡改称北平郡,辖地不变,这是北平历史上第一次出现在行政地区名中。

  唐时北平郡改平州,公元714年—公元743年北平为幽州治所,辖大约今天平津两市,置范阳节度使。至此“北平”第一次消失。

  明朝洪武元年,即1368年9月12日,大都更名为北平府,取“北方安宁平定”之意,北平又一次成为北平的名称。后明成祖朱棣迁都,作为明朝的都城于明朝永乐十九年(1421年)改名为北京,与南京对应,形成“南京北平十三司”,此为今名之始。

  清朝宣统三年(1911年)辛亥革命后,民国元年(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定都南京。同年3月,袁世凯将临时政府迁至北平,北平再次成为首都。民国伊始,北平的地方体制仍依清制,称顺天府。直至民国三年(1914年),改顺天府为平津地方,直辖于北洋政府。这一时期,北平新建了有轨电车系统,和一批现代的文化教育机构,如北平大学、燕京大学、清华大学、辅仁大学、协和医学院等。

  民国十七年(1928年)国民革命军北伐,攻北平,张作霖退回关外。后被日本关东军谋刺于皇姑屯,东北易帜,北洋政府结束运作。

  北伐战争后,中国的首都回迁南京。撤销平津地方,改名为北平特别市。民国十九年(1930年)6月,北平降格为河北省辖市,同年12月复升为院辖市,相当于今日的直辖市。这一时期,北平虽不再是首都,但在教育方面仍有关键优势,拥有国立的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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