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23章:妖物_爷是娇花,不种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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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远与丁百胜听到贺良竟是宁侯爷麾下的兵,神色当即就有些不同了。不过,王远是惊讶皱眉,丁百胜是激动不已。

  “贺良,你所言可是真?你真的在宁侯爷麾下当过兵士?”丁百胜急声道。

  宁侯爷,那可是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呀,是丁百胜这辈子最渴望见到人。

  “小民不敢欺哄师爷。”贺良弯腰,恭敬道。

  丁百胜伸手将他扶起,追问道,“那你可曾见到过宁侯爷吗?世人都说宁侯爷样貌极佳,是否是真的?”

  传闻中,宁侯爷闭月羞花的美貌,也是丁百胜最想见到宁侯爷的原因之一。他是真的很想知道,一个男人到底是好看到什么程度,竟能成为世人口中的第一美人。

  “禀师爷,小的身份卑微未曾近身叩拜过侯爷。”

  丁百胜听了,正失望时,又听贺良说道,“不过,小的曾有幸远远的看到过宁侯爷的英姿。”

  “真的吗?”丁百胜瞬时又激动了,急声道,“宁侯爷长什么模样你看到了吗?是不是像传闻中的那样绝色无双?”

  听到丁百胜的问话,王远转头看了看他,眉头紧皱,提及宁侯爷先问其美色,丁百胜对宁侯爷到底存的是什么心?

  贺良如实道,“回师爷,小的当时离的太远,并未看清宁侯爷的样貌。远远的只是看到宁侯爷高大的身姿,还有满身挡不住的贵气!”

  不要问他为什么距离那么远还能看到宁侯爷满身贵气!那是因为,宁侯爷那身用金丝线制成的长袍,在阳光下简直是金光闪闪,让你想看不到都难。

  那金灿灿的光芒,让人直怀疑,他是不是把皇上给的军饷制作成衣服都给穿在身上了,明目张胆的中饱私囊!

  丁百胜听了,盯着贺良不死心道,“就这些?没别的了吗?”

  “是!”贺良说完,低下头来,有些话埋在心里,准备带到棺材里,死都不敢说出来。

  比如比起贵气,第一眼看到宁侯爷时,其实最先感受到的其实是那挡不住的骚气!

  在战场之上,在两军对垒之时,许多人穿上盔甲都尤感不安全。可宁侯爷呢?却穿了一袭金丝长袍!

  宁侯爷的衣着,在一众穿着灰黑的兵士和将领之间,尤其显得耀眼,说鹤立鸡群都是含蓄,说花枝招展一点不为过。还有那一举一动,他们是手持长枪,严阵以待。而宁侯爷却是风轻云淡,不紧不慢,那样子让人感觉他不是来对战的,而是要去逛妓院或去自选花魁的。

  贺良还听说,在敌军逼近时,宁侯爷当时最在意的不是成败,而是他的衣角皱了没。

  因宁侯爷的种种行径,不止是跟随他的人被气到了,连敌军都被刺激到红了眼,深深感觉被严重的小看了。

  只是以上这些,贺良可是打死也不敢说。对宁侯爷,他只需记住他的恩典就行了,其他的还是都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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