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十章 那是我所深爱着的人_变身女生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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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次再次感谢创……QQ阅读的书友(书友1159836076)的打赏和鼓励。

  我这里显示的是创世中文网……尴尬!

  原来我一直搞错了网站来源。

  还是两次!

  两次!!

  好尴尬。

  好尴尬!

  掩面(*/ω╲*)

  ……………………………………………………………

  跑路自古以来就是一门技术,假如刘邦在鸿门宴上没有逃跑,而是大大方方的在宴席上胡吃海塞,估计到不了天明就得变成剑下鬼。曹操败走华容道赢得了一线生机,倘若当时曹操非得逞英雄,那也就没有后来罗贯中写下《三国演义》。甚至于《西游记》里也是如此,虽然唐僧平日里磨磨唧唧,但是在被妖怪抓住悟空营救后,逃跑是绝对不含糊的,九九八十一难就是唐僧九九八十一种逃跑的姿势。

  所以林檎丝毫没有因为自己逃跑而生出一点不好意思的情感,不就是逃跑吗!古已有之!

  不能逃跑的人是成不了大气候的!

  五分钟后,倒在公园路面上的人幽幽的醒转过来。

  “奇怪……我的头怎么有点晕。”一个醒来的人颤颤悠悠的扶着自己的膝盖站了起来。

  “我也是,哎哟,头疼,刚刚到底发生了什么?”

  “好像是一个挺帅的小伙子……给一女生表白,然后……”

  “同性恋,那女生是个同性恋!”

  “我手机还有刚才的视频。”

  已经醒过来的人三言两语的交谈着刚才发生的事情,交谈交谈着,一个诡异的情景在众人支离破碎的语言中被统合而出——就在几分钟前,周围十几号人竟然都在不自知的情况下集体昏睡了!

  一个半小时后临河市贴吧里出现了两个附有照片和视频的新帖子,在有着七十多万关注的临河吧里,两个标题不突出,内容“玄幻”的帖子根本没有引起任何人的关注,就像一块小石子丢入了池塘里,只惊扰了一点点涟漪,在涟漪散开后,那一方池塘依旧是那一方池塘。

  首先第一个标题一看就没有让人点进去的欲望,现在的网络上,一个芝麻大小的小事都得弄个惊悚的惊天标题,语不惊人死不休!在已经审美疲劳的当下,这种标题“刻意”惊悚帖子已经不能再钓到鱼了。

  至于第二个标题——现实里碰见大胆宣布自己是同性恋的事情是挺少,但在无奇不有、资讯发达的网络上这着实不能算是新闻,更别说引起网友的注意了。在以前狗咬人是新闻,但是在现在,人咬狗都已经不是多么骇人听闻的事情了。

  不过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看的人多了,难免就会有人一时手滑点进去。

  比如,临河市市中心的某处小区里。

  两只芊芊玉手夹住了手机的上下两边,将其横放在空中。

  手机屏幕上正播放着吧友传上来的视频,虽然画质不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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