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一四八章 新政(一)_龙啸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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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面的基础也比清廷要好得多,因此发展速度绝对会比清廷快,完全可以比清廷抢先一步做好战争的准备。

  但恢复发展并不等于完全停止战争,首先是江北的湖北、淮南还没有取过来,无论是个战略还是经济发展的需求,这两个地区都是商毅志在必得,因此要不惜一切代价将这两个地区夺取过来。而且即使是把目前所有的自标都实现以后,在局部地区,如果出现了比较好的时机,仍然也不要放过机会,坚决出击。一方面是可以逐步扩大自己的占领地区,另一方面也是给清廷制造一些麻烦,不让他们这么轻轻松松的恢复发展。不过战争的规模尽可能的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以内,在这方面由统战部来根据俱体情况来决定。

  另外就是如果清廷或都是南明的势力,主动向商毅发动进攻,这种情况也不是不可能发生的,那么也就讲说不起,当然是尽全力奋起迎战了。

  众官们也都同时商毅的意见,毕竟现在还是乱世期,并不是从容恢复发展,休养生息的时候,应打的时候,还是要打。

  这一点通过之后,接着就是确定占领地区的行政组织结构。现在商毅的占领区大体是分两块,就是以浙江为核心,包括江苏部份和台湾、另一块就山东地区。而在行政组织结构,除了山东地区以外,其余的地方都没有省级行政,最高只到了府一级,然后由杭州行政部来统一管理。

  但现在商毅实际己经占领了三个完整的省,如果实现了收复南京的后续目标,将基本占领六个省,加上山东和台湾,实际有上八个省,因此府一级的行政单位显然是不能适应现在的情况,必须建立省一级行政单位。

  在中国古代,自宋代开始,由于吸取唐代藩镇割据的教训,害怕地方势力扩大,因此不在设立正式的地方省级行政单位,但为了便于地方的管理,在必要的时候,由中央临时派出官员,统管一省或数省之地,宋元时期的这种省级官员称为安抚使或宣抚使,而在明清时,则是巡府或是总督,实际就是变相的省长。

  但这种官职设立的随意性仍然很大,虽然到了明中后期,各省巡府,己经成了常设职务。但从理论上说,仍然属于临时性的官职,而且官员的任职时间,地点也不固定,因此不利于地方行政的延续。同时就是巡府的设置,也不稳定,有的大省会分割出二到三名巡抚来。

  因此商毅也决定,釆用后世行政区域的划分方式,依次分为:省、直辖市——市(分省会市和地级市两种)——县——乡、镇四级。而在乡、镇以下,还设村一级单位。

  现在自己占领的地区,分为山东、湖南、江西、浙江四个省,南京一个直辖市,台湾暂时划规浙江省管理,而各级行政长官、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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