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一章 威尔_冰与火之血狼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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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君临嗷嗷待哺的市民才是头等大事。

  若说金袍子,威尔最该感谢的人是屠夫彭特。当然他从不屠宰任何动物,他不过将城内外各种死去的动物切割分卖给嘴馋的民众,虽然有人控诉他经常在正常的肉里掺杂人肉,但君临小人物爱戴他。

  威尔讨厌他,讨厌他起的外号“小白脸”。

  “你有一张俊脸,”他的另一个朋友索菲特经常这样说,“我们要把他好好利用起来。”

  就是这句话,开启了为他筹钱做金袍子的机会。

  他以为索菲特会给他一个勾引贵妇人的任务,毕竟他之前成功过。但他觉得这事更依赖头脑和嘴,而非脸。

  “把你送给王后,给国王生个黑发王子。”他们开玩笑。

  威尔记得他们的妄想。

  “扒皮总管杰诺斯史林特大人的父亲和彭特一样,是个人见人爱的屠夫,当然,会不会在猪肉里掺死人肉我就不知道了,但如今一飞冲天了。史铎克渥斯大人死了,他一个屠夫之子竟成了七大国首都卫队的司令。你说,要是这种人都能成为司令,为何我们的小白脸不能成为一个英俊的金袍子呢?”

  另一个朋友接着幻想,“史铎克渥斯大人死了,不仅留了寡妇,留了城堡,还留了几个待嫁的女儿,要是你穿上了金袍,趁机收了寡妇,谁知会不会是下一个史特林呢?”

  要是金袍子能搞上史铎克渥斯夫人,那御林铁卫也能让王后怀孕。

  “那身袍子可不好弄。”

  “哈,要是史铎克渥斯还在,那自然千难万难,可如今世道变了,扒皮司令扒得狠哦,水肉生意都难做了。我听说,这位总管贪污都贪到手下的薪水了,现在缺金龙的军官可以从巨龙门排到鞋匠广场。相信我,为了多收一枚银鹿,他们什么事都干得出来。”另一个以扒窃为生的狗友说道。

  他虽然是老鼠,但擅长与君临的金猫打交道。没有老鼠,猫又有什么用呢?

  事情来得太快,他只是拿着一小袋银鹿找到了烂泥门的卫队小队长,一星期后便顺利披上了金袍。

  开始的一切都很好,他只是没想到金袍的薪水竟如此微薄,付完房租,日子只能过得紧巴巴,比他的非法生意差多了。身份转换的唯一好处是,穿上这一身,确实可以威风八面,在这点,他只能感谢游侠王子。

  威风八面的副作用是当值一天就让人腰酸背疼。难怪有些金袍兄弟,喜欢拿棒子对肮脏的跳蚤拳打脚踢,这全然是为了活动筋骨嘛。

  这是野蛮人的举动,他威尔大人的乐趣不在于此。

  他想看看君临的比武大赛。作为金袍子这简单多了,只要他争取到在比武大会上当值即可。君临的跳蚤不喜欢听话,但比武大会的秩序维护简单且安全,但这只是说说,前几年就有金袍子被人流踩碎了脑袋。

  这可真是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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