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四十三章 妖魔(13)【倒V章】_渣攻想吃回头草[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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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降。

  臣服于他,似乎要比死在精灵族和人族手中好过得多,毕竟他是同类,也不会对魔兽赶尽杀绝。这是绝大多数魔兽族人的想法。

  不久以后,身为魔兽族新任首领的罗德,开始与精灵族议和。

  精灵与魔兽,就像光与暗的两面,此消彼长,此长彼消,谁都无法彻底抹灭另一方。

  许也意识到战争不会是永远的主题,在短暂的商讨与对罗德方信誉度的考量后,精灵族同意了求和。

  双方代表在距离魔兽森林不远的小镇签订协议。因为罗德的主张,魔兽族也将沟通两侧国家的主干道让了出来,伐掉大树,清除灌木。

  两百年之内,互不侵犯。

  罗德与精灵族的王就协议内容进行交涉时,久未出远门的秦庄就坐在柔软的草地上,与他唯一的朋友做着最后的告别。

  秦庄:“我们不会再见了对不对?”

  白麋鹿点了点头,有点不舍地蹭了蹭他的脸颊。

  它会出现在人界,本就是为了在人类和精灵之间构建沟通的桥梁,如今任务达成,它也到了该离开的时候。

  “谢谢。”尽管不舍,尽管眼里已闪现出泪花,秦庄仍是笑着与它道:“是你救了巴顿的人民,我代他们向你表示感谢。”

  麋鹿舔了舔他侧脸,又将目光投向罗德,极其人性化地用蹄子抵了低秦庄,似在询问。

  “没关系,他值得信任。”秦庄知道它在担心什么,道:“当初是他救了我,也是他将我送出了魔兽森林。”

  麋鹿歪着脑袋想了想,张嘴吐了枚金光闪闪的叶子到他手上,又是挥舞蹄子示范,又是眨眼睛教导,硬生生用肢体表演完了“要是过不下去了就用金叶子给我传话,我会来接你”这样复杂的含义。

  秦庄一时又是好笑又是想哭,突然觉得自己也并非那样孤独。最起码,还有在乎他的朋友,和爱他的人。

  在麋鹿跟随着精灵族一步三回头离开时,秦庄也借着罗德的帮助,坐到了他肩膀上。

  秦庄:“走吧,回家。”

  他看着远处延绵的山峰,和战火消弭后平静的田园,幸福地笑了起来。

  荒原之上,一道银白色的身影在夕阳下慢慢往前走着。

  他似乎是一位战士,身上穿着破旧的甲胄,腰间悬着不复光华的巨剑,头发也乱糟糟的,面容遍布风霜留下的痕迹,看起来萧索又憔悴。

  但他似乎年纪不大,眸子里盛着年轻人才有的锐气与锋芒,那是他全身上下,仅存的有生气的一处。

  他的名字,叫做林恩。

  长达数年的时间里,他一直在找人。

  一个在巴顿王国中失踪,至今还音讯全无的人。

  很多人告诉他,不要再找了,那样大的动乱,那样残酷的战事,怎么可能活得下来呢。

  可冥冥之中,他有种感应。说是信念也不为过,靠着对那个人还活着的坚信,他才能撑过这漫漫的寻找之旅,不至于变成一具行尸走肉。

  他寻找的人,名叫秦庄。曾是巴顿国的小王子,是他应该效忠的人,如今也是他的精神支柱。

  为了找回那个人,他走过烈日灼灼的沙漠,越过浩瀚无垠的汪洋,也走过不计其数的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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