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四十一章 妖魔(11)【倒V章】_渣攻想吃回头草[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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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庄:“我最喜欢他的一点,就是他的爱意数据,每次都15、15地加。”

  系统:“您喜欢他?抱歉,我没有看出来。”

  秦庄:“玩玩嘛。渣攻都是用来玩的,忠犬才是用来过日子的。”

  系统品出点不对味来,问:“你看上罗德了?”

  秦庄没有正面回答系统的问题,只含糊来了一句:“他很特别。”

  这算什么答案?系统还没有那么高的情商去思考秦庄话里的玄机,只默默观看剧情发展,不发言了。

  自那天看到秦庄放纵时的惑人模样后,一连数日,林恩都对他念念不忘。见不到的时候,就抓心挠肝地痒着,像藏了千万团情丝在心里,揪不出个头绪。

  他觉得自己真是贱的,原来秦庄费尽心思往他眼睛里钻,他不在意。现下落难了,颓唐了,跌落尘埃了,他又心疼起来。

  人的情绪是金币的两面,一面是怜惜,一面是欲望。

  被魔兽染指过的小王子,充斥着常人没有的风情,如一朵摇曳于风中的玫瑰花,诱使人去采摘。哪怕明知会被刺扎得鲜血淋漓,也会不管不顾地走下去。

  而于秦庄而言,日子单调得有些麻木。

  夜晚,是他最无法自控的时候,常常需要人来相陪,从男娼到就近的侍卫,他尝了个遍。

  白天的时候,欲望便会减退,理智重新占据上风。

  他会一如既往地厌倦着这样放||荡的自己,也会沉默着把日子过下去。不然还能怎样呢?也不可能比这更坏了。

  王后常会让人给他送些吃的,吃穿上没少过他什么。

  他却不喜欢那些华丽的服饰,常穿得灰扑扑的,低调又不惹眼。废王子的这个身份认知,他比旁人更加清楚。

  居所里最值钱的东西,或许就是那头白色麋鹿了。

  这小家伙本就是他的坐骑,裴吉数次索要都没得逞,被王后差人送了过来,成了他唯一的朋友,与倾听者。

  秦庄吃饱了的时候,就爱坐在门口,抓一把菜叶子,或几颗马铃薯,喂给它吃。

  “你说咱们两个算不算难兄难弟?”秦庄一边喂食,一边问:“要是当初我们在魔兽森林里直接战死了,会不会比现在还好点?”

  麋鹿正吃着,没空搭理他,他就自顾自地把话说下去:“父亲虽一直看不上我,可我到底是个战士。战士,就应该杀到刀剑卷刃、箭筒空空,才停下的。”

  麋鹿吃完嘴里的东西,就凑过来舔了舔他的手心。湿漉漉的鹿舌刮过柔嫩的皮肤,激起一阵麻痒。

  “好吧,这些对你来说可能太难理解了,毕竟你不会说话。”秦庄缩回手,如是道。

  可他话音还没落,麋鹿就冲他摇了摇头,又用脑袋磨蹭着他的脸,似在安慰。

  “你比林恩有良心。”秦庄摸摸它脑袋,难得露出一个笑颜,道:“说起来,这些日子里,我还结识了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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